转载|薛勤 : 晚清中央教育官员的群体构成及近代转型(1850—1911)——以“缙绅录数据库”为中心的讨论

作者:薛勤,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来源:《近代史研究》2026年第1期,注释从略

内容提要

  在晚清改革背景下,中央教育官员的官制设置与群体构成既与传统学官迥异,也与其他官员群体有所区别。传统中央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由国子监和礼部官员共同承担。咸同捐纳大开后,异途出身的官员逐渐增多,但国子监和礼部官员因涉科举和教育仍维持以科举正途为主的出身结构。甲午战后,在革命排满与人才匮乏双重影响下,清廷注重平满汉畛域,京师各衙门官员旗民比例发生改变,其中礼部的旗人官员不断增加,但国子监官员受影响较小。1905年学部成立,中国近代新式教育官员由此产生,其群体结构呈现趋新特征,选官不分满汉,且倾向于选用具有新式教育背景和教育管理经验的官员。清末中央教育官员群体构成的变迁,反映了中国教育近代化由“旧”入“新”的承续与转变。

关键词

  教育官员 教育行政制度 缙绅录数据库

教育官员是官员群体中一类专职官缺,一般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教育知识和管理经验。清承明制,就教育官制而言,科举掌于礼部、中央官学掌于国子监。礼官与学官皆以维系皇朝礼制为旨,教化与治化合二为一。因此,一般认为京师礼部和国子监官员皆为传统中央教育官员。1905年学部成立,中国近代第一个独立、专门的中央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出现,近代新式教育官员由此产生。在此之前,中国传统中央教育官员的基本结构和特点如何,近代新式中央教育官员与其有何关系,又呈现何种基本结构和特征,将中央教育官员群体置于中国从传统到现代转变的长时段历史脉络中,或许是解答近代中国官制继承与开新的独特角度。

长期以来,近代中国教育行政制度和官员群体是政治史、教育史的热门研究对象。自民国始,一批学者就致力于中国近代教育行政制度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教育行政制度的研究及资料整理发展迅猛,近代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专题研究有了系统性推进。关晓红、霍红伟、安东强等学者分析了清末至民初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形成、演变及其与近代教育的关系;黄新宪、蔡振生等学者从教育官员个体出发讨论了教育活动、教育思想等个人与近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同时,诸多学者逐步将统计方法运用到官员群体研究中,对特定职官群体的出身、教育背景、选任方式及人事递嬗进行了量化分析。具体到近代教育官员,不少学者探讨了学政、学部官员、地方学官的出身、教育背景、人事递嬗。近年来,量化数据库与交叉学科研究方法的结合,为近代官员群体与政治制度的研究开拓了新局面,有助于从整体视角对教育官员进行系统分析与深入研究。

有研究提出,在清代地方政治中,学政、学官与学校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行政系统,但中央教育官员在官僚体系中有何种特征仍未厘清。道光帝曾言,“登仕籍者只四样,满、汉、科甲、捐班而已”,出身及民族构成是官员群体的重要特征。而在晚清改革背景下,由国子监、礼部到学部,中央教育官员群体不仅是任职机构的变化,其选任标准、民族构成等亦随官制改革经历了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变。因此,本文拟以长时段、大样本的缙绅录数据库为基础,结合会典、报纸、日记、笔记等相关史料,对晚清教育行政改革前后中央教育官员的群体构成进行系统比较和分析,以期进一步挖掘晚清官制改革及“平满汉畛域”政策对官员群体结构的影响,深化对近代政治制度转型下满汉关系和教育近代化的认识。

一、数据与方法

缙绅录是古代载录全国职官名册的专书,清代缙绅录数量较多且较为完整,具有时效性强、准确性高的特点,是反映在职官员任职变化的重要史料。缙绅录数据库是以目前存世的清代缙绅录为基础构建的大型量化数据库,迄今为止共收集1760—1912年清代职官数据4629016条,计有307569名文武官员。考虑到资料保存情况及录入进度,本文选取版本相对齐全、数据完整度相对较高的1850—1911年作为研究时段。这一时期,数据库中几乎每年都有一季记录,且有些年份同时存在数季记录,便于观察追踪官员仕途及群体变化。

大清缙绅全书

排除名字和机构变量为空白的记录后,本文有效数据量共有61861人次,包含4127名中央教育官员。其中,国子监职官记录数据18420人次,共1444名官员;礼部职官记录数据40293人次,共2270名官员;学部因存续时间较短,官员数据仅有3148人次,共413名官员。

此外,为进一步考察清末学部及京师各衙门官员构成的变化,本文提取了“中国大学生数据库—留学生”(CUSD-OS)和“中国历史官员量化数据库—民国”(CGED-ROC)中学部官员的相关数据。以上两个数据库包含有海外留学生和新式学堂毕业生的姓名、毕业学校或游学国和拟奖给出身等信息,将其与缙绅录数据库进行匹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呈现学部官员的群体构成。

满汉矛盾贯穿清代,既有研究大多通过史实钩沉不同阶段的满汉关系,本文尝试运用微观数据聚焦晚清官僚群体及官制的变革,通过长时段对比分析,包括辛酉政变(1861年)、甲申易枢(1884年)、戊戌变法(1898年)、庚子之变(1900年)、丙午改制(1906年)等诸多时期,呈现晚清内政外交重大事件与政策变化对中央教育官员乃至全体京官群体结构的影响。由于缙绅录每三个月进呈御览,其所载录官员信息实际为出版季前三个月的任职情况,因此本文将着重分析1850年秋季、1862年夏季、1884年秋季、1898年冬季、1901年春季、1907年夏季和1911年冬季版本的缙绅录,以期呈现上述历史时期对官员群体构成的影响。

二、“人事相宜”:国子监官员的群体规模及其构成

清代官学教育的基本职能在于教化百姓以维系皇朝礼制,兼以少量人才选拔。清初,国子监经历了数次调整,有时由礼部管理,有时是独立存在。雍正三年(1725)国子监独立,并专设管理监事大臣,直接对皇帝负责,此后遂为定制。国子监的职能主要是“掌成均之法,以时程课诸生;每岁仲春、仲秋上丁祀先师,则总其礼仪;天子幸学,则执经进讲;新进士释褐,则坐而受拜焉”,此外还负责贡生、监生的验照、录科考试等科举相关事务。国子监和礼部机构归属的数次调整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二者职能的重叠与交叉,也是清代设官分职讲究分权制衡、小大相制的缩影。

国子监辟雍殿

清中后期,随着科举和捐监制度发展,官学完全沦为科举附庸。时人谓:“国学、府学、县学,徒有学校之名耳!”清末同文馆洋教习丁韪良认为:中国古代政府并没有看到教育本身的价值,而是把它当作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是故,虽然清代设有中央—省—府州县的三级教育体系,但就官制而言,中央与地方各级学官并未形成权责明晰、上下统属的行政层级关系。国子监虽为中央官学,却没有统管全国教育的行政职能(见表1)。

作为教育机构,国子监设官分职与京师其他衙门稍有不同,按照职能大体可分为两类:行政管理官员和教官。各类官员职能分工各异,选任亦有不同。

主要的行政管理官员有管理监事大臣及下设的祭酒和司业。管理监事大臣通常于大学士、尚书、侍郎各官中特旨简用,以彰显朝廷对国子监的重视,其选任不论满汉,多由上述各官兼任,负责重大事务的决策及对皇帝的汇报与沟通。日常则由祭酒及其副职司业“掌国学之政令。凡贡生、监生、学生及举人之入监者皆教焉”。祭酒和司业的官缺制度具有较强的民族属性。祭酒设满汉各1人,司业设有满、汉、蒙古各缺,其额数经历数次调整,至乾隆十三年(1748)方定为满、汉、蒙古各1缺。可见,国子监缺额的增减,与学生数量及其教育管理密切相关。清中后期,国子监职能愈发清简,其官员人数较其他衙门也更少。

朝廷对国子监堂官的出身要求也相对严格。据记载:“文进士、文举人出身者,亦谓之‘科甲出身’,与恩、拔、副、岁、优贡生,恩、优监生,荫生为正途。而国子监汉祭酒、司业皆进士出身,满洲祭酒、司业皆科甲出身,其他出身人员皆不得与。”

根据缙绅录统计可知,国子监管理监事大臣中民人占比76.06%,旗人占比23.94%,目前虽未见典制对其选任有明确的出身要求,但从统计数据看,就任者不论满汉皆为进士出身,且不乏状元及传胪出身者。此外,通过进一步考察其本任官职发现,国子监管理监事大臣多由内阁大学士和各部尚书兼任,侍郎兼任极少。可见,国子监管理监事大臣虽为兼职,但其对皇帝直接负责,且对国子监内重大事务具有决策权。这就要求国子监管理监事大臣不仅文行优长,还需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和重大事务决策能力,是故,该职务大多由高官要员担任。

祭酒掌管国子监日常事务,司业为其副职,典制对二者出身要求虽然相同,但从实际选任情况看,祭酒的出身标准较司业更为严格。祭酒不论满汉皆为进士出身,且大多从翰詹官员升任而来,为文班出身人员;司业额设汉、满、蒙古各1人,汉司业、满司业皆为进士出身,蒙古司业不乏贡生和翻译生员出身者。大概是蒙古司业专管八旗蒙古官学,通晓满蒙语言便于其日常协助祭酒管理蒙古贡监生,所以蒙古司业选任对出身并未有严格的科甲要求。

此外,国子监下设四厅、六堂、八旗官学、算学等机构,承担尊孔、科举、礼仪、养士等诸多职能。

四厅中,绳愆厅职掌文庙礼仪、生徒学规;典簿厅职掌汉字奏折、各衙门文移、文庙陈设、进士释褐、贡监生加照,以及乡试验照、录科各事宜;典籍厅掌管书籍贮存、碑刻和书版保护、带领皂役晾晒书籍和印刷等。以上三厅主要负责国子监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事务。博士厅则负责考课士子,并兼管教学,每月初一和十五日,召集诸生讲解经义,每月复课以经文经解及策论1次,立肄业生之课程同时考课其学业,每月上中下三旬,稽察南学3次。以上各厅,除典籍厅仅设1名汉人外,其他皆分设满洲和汉缺各1员。表面看,四厅各缺满汉官员较为平衡,但实质上满官职掌更为重要,地位也高于汉官。如绳愆厅下设有钱粮处,每年专派本厅及八旗、六堂兼绳愆厅者满汉官员2名,主要负责有关领取膏火、发给各种奖助等事务,但库内钥匙却由满洲祭酒掌管;典簿厅掌管国子监印,印钥也由满洲典簿佩带。

《钦定大清会典》书影

六堂本为学生上课之所。按照教学内容分为率性堂、修道堂、正义堂、诚心堂、崇志堂、广业堂。清初六堂职官设置增减不一,康熙五十二年(1713)后确定如下:额设汉官12员,其中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四堂助教各1员、学正各1员;崇志、广业二堂助教各1员、学录各1员。各官职掌训课,凡肄业贡监生之优劣勤惰,悉归各堂查察。南学亦由六堂教官管理。

国子监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皆由科举正途出身,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汉人(包括汉军旗人)在国子监职官选任中更有优势。以缙绅录数据库中1850—1905年六堂官员的出身统计为例(见表2),六堂职官大部分为民人,在缙绅录139条旗人的记录中有131条为汉军旗人,其中进士出身者19人次,举人出身者73人次,拔贡出身者31人次,官学生7人次,皆为正途出身;6条记录为蒙古旗人,皆为官学生出身。这说明国子监六堂学官选拔对于个人才能和学识的要求较高,并没有突破出身限制的情况。

此外,清代为保持“满洲根本”,使满蒙子弟勿被汉化,特设八旗专门学校。八旗官学事务由国子监管理,道光年间每旗设满洲助教2名,蒙古助教1名。每学原各设汉教习4名,共32名负责具体教学事务,由在监肄业之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等贡生考补。光绪朝后八旗官学缺额增多,添设为满洲和蒙古助教、教习各24名,正额汉教习32名,额外汉教习16名(见表1)。光绪九年(1883)重修八旗官学后,于满汉科甲人员中,每学派1名专任管学官,并于满汉进士出身的一、二品大员中简派2名管理八旗官学大臣,总理八旗官学一切事务。而算学原仅设助教1名,光绪朝后为培养算学人才,亦设算学管理大臣满洲1名,汉助教1名,汉教习2名(见表1)。

为综合考察国子监官员的群体特征,本文运用缙绅录数据库汇总了1850—1905年各季国子监官员数量。从表1中可知,除管理监事大臣和管理算学大臣外,会典所定国子监官员缺额115名,额外官员16名,共131名。但各季缙绅录所载国子监官员人数51—162名不等,其原因是部分缙绅录官刻本中没有载入各官学教官信息,而各官学教官群体相对较大。如1890年秋季缙绅录中,国子监官员共149名,其中六堂及各官学教官114名,候补教官9名;而1889年冬季缙绅录中仅记载有祭酒、司业和四厅等行政官员的信息,没有各官学教习和六堂学正、助教等教官的记载。鉴于此,为更好地了解国子监官员的结构变化,统计时选取缙绅录不同季节所载数据发现,与京师其他衙门相比,国子监官员总数相对较少,与额定官缺相差不大。如1890年秋季缙绅录中,户部官员总数为853名,是国子监官员的约5.8倍;礼部官员总数为237名,是国子监官员的约1.6倍。即使是记录国子监人数最多的1901年夏季缙绅录,其人数也只有162人,仅超出定额31人。

因此,从缙绅录数据看,国子监官员群体的规模和出身呈现与其他京官群体不同的特征。究其原因:一方面,晚清仕途壅滞、候补官员群体膨胀。而国子监官员尤其是候补官员群体数量较少。另一方面,晚清分发到中央、地方的候补文官中科举正途者少,多为捐纳和保举而得,总体的知识储备十分有限,但国子监候补官员的出身要求相对严格,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异途出身者在国子监任职。

事实上,清中后期国子监六堂、八旗官学和宗学等教学多流于形式,每月仅按时呈交月课即可,学生多不入学,几乎已成常态。1826年御史续龄上奏,斥责国子监各教习查学敷衍塞责,且仅于查学时才到国子监,偶尔有在国子监住宿者也并不教读。而六堂则更多被当作考场,如学生的月考、季考皆在此举行,每科的乡会试亦将六堂当作考场。丁韪良曾描述:“这儿(国子监)还有讲演厅、考试院和学生宿舍。但是来访者通常会把这些设施的用途想象为圣迹展示,因为很少能在其间看到学生或教师的身影。通常的日子里,他们就像巴勒贝克或帕米尔拉的神殿那样人迹罕至。”

鸦片战争后,清廷深感人才匮乏,认为国子监以词章考核士子无法造就所需人才,故于1862年谕令国子监“于应课诗文外,兼课论策,以经史性理诸书命题”,要求国子监堂官应留心时务,同知古今,以为学子之示范。但包括国子监官员在内的学官大多为“阘冗无能之士,以及耄老不堪者”,其来源或是“曾任有司而不称职者,或贬之使居此官”。有学官自嘲,“百无一事可言教;十有九分不像官”;“教无所教,偏称教;官不成官,却是官”。朝廷虽下旨要求国子监官员提高时务能力和政治素养,以作表率,但似乎也并未将教育改革的希望放在这些官员身上。时人不乏参奏国子监各学教习乃至地方官学疏于训课,而朝廷无非以只言片语应付了事。

作为“冷官”,国子监官员仕途也相对暗淡。通过缙绅录数据库可对1850—1906年国子监官员任期进行考察,考虑到国子监官员多有兼任情况,统计时分别按照祭酒、司业、监丞、博士、典簿和典籍等行政官员与教习、助教、学正、学录等教官两类计算。由表3可见,国子监教官比行政官员的任职时间长。就行政官员任期看,在国子监任职不足1年者比例较高;其中举人和进士出身的比例最高,有61%的举人和35.8%的进士;76.8%的行政官员在国子监任职不超过6年;以进士和举人出身的祭酒和司业迁转比例更高。相对而言,教官在国子监任职的稳定性较高,进士在国子监任职不足1年者仅占比25%,比进士出身行政官员低10.8%;举人在监任职不足1年者仅占比20.4%,比行政官员低40.6%。既有研究指出,大多数官员在其职业生涯内只有一次任职的机会,且约50%的官员整个职业生涯长度不超过5年。就国子监官员而言,除祭酒、司业等高品级行政官员外,大多数国子监官员仕途发展并不顺利。

甲午战后政治风谲云诡,教育成为朝野上下舆论焦点。国子监作为全国教育的表率,在时人抨击旧学时成为众矢之的。但国子监官员似乎并未进入教育改革的核心,教育新政多由政务处与礼部及后来的学部会同督办。

1897年,国子监试图通过增设算学助教员缺、整顿南学,附和当时各省已先行开始变通书院、设立学堂的教育改革。为说明该措施之可行,国子监特意强调,增设算学、整顿南学等措施皆为该监则例稍事变通之举,相较外省学堂更易施行。朝廷改革需款甚巨,国子监虽为清水衙门,但因纳监之监生还需向国子监交钱领取“监照”,国子监岁入照费银约14万两。而该笔收入可不上缴国库,旧例由国子监官吏皂役按份均摊。国子监照费成为众人觊觎之款。1905年,政务处便讨论将国子监归并入学部,国子监已处于裁改危机之中。因此,清廷本拟将国子监照费六成拨入京师大学堂使用,却被国子监以本监拟开办满蒙学堂为由推诿。此后,国子监陆续添设艺科、体操等科目,以迎合朝廷的教育改革。但此种改革究竟是故作姿态,迎合上意,还是为争取私利,防止肥水外流,值得思考。

1906年4月4日,传学部拟定了一份国子监归并后的安置方案,计划裁撤国子监祭酒、司业满汉堂官,在学部内部添设典仪丞一缺,品级视府丞,专管国子监事宜,各项司员等缺拟请一并裁撤。所有裁缺堂官请旨另候简用,其余各司官则请以对品外官铨选并分发各省。5月13日,又传学部拟将国子监诸官及各省教职改为文庙奉祀官。最终在学部上奏的官制方案中才确定归并国子监后之职官设置及缺额,设国子丞1人、典簿4人、典籍4人、文庙奉祀官6人、正副通赞官共4人、书记官共6人。至此,国子监已完全失去了中央官学的职能,成为一种文化符号,仅承担着主持祀孔典礼的职能,国子监官员亦被排除在教育官员群体之外。而随着科举停废,礼部官员与国子监官员有着相似的命运。

在晚清京官群体急剧膨胀的情况下,国子监官员群体得以维持相对稳定的规模,其原因有二:一方面,国子监官员选任对于出身要求严苛,为保证其可当“士子表率”,教习选拔仍需经过考选,而教习等升转与其是否“实心训课”“文行兼优”密切相关。此外,国子监职能清简,仕途蹉跎,一般做官者对国子监差事兴趣不大。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子监候补官员群体的扩大。另一方面,清末西学大盛,国子监游离于教育改革之外,教育职能逐步被新式机构取代,其人事规模仍维持旧制。

三、 “积滞难返”:礼部官员的群体构成及其变化

传统皇朝体制下教化与治化归于一统,清承明制,于中央设立礼部“掌天下礼乐、祭祀、册封、朝贡、燕享、贡举之政令”,科举和学校成为礼部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故礼部官员必须选用科举出身之官员。此外,礼部官缺实行满汉复职制,其总缺额和各民族缺额之分配随着不同时期各司职能繁简调整。至晚清,其规制情况参见表4。

传统政体下,礼部集学校、科举、外交、礼仪等多元职能为一体,以维系天朝至高无上的权威。晚清以降,为应对内政外交的诸多挑战,清廷开始逐步建立专门机构,客观上使礼部职能由繁化简。

首当其冲是对外交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后,外交职能逐步从礼部剥离。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外交事务主要是处理清朝与朝鲜、暹罗等外藩的往来事宜,由主客清吏司和会同四译馆负责。其中主客司主要“掌四裔职贡”,负责敕封、赐予、迎送等涉及宾礼之事;而会同四译馆则“掌宾馆之事,通其译语”,为安置外藩贡使之所,四译馆监督负责监督管理贡使之活动。因外交事务相对少,与仪制司和祠祭司相比,主客司官缺较少,且专设蒙古缺和宗室缺。而会同四译馆官缺设置较前代更精简,仅设稽查大臣2名,于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各满洲堂官内部奏请钦派;另设提督会同四译馆兼鸿胪寺少卿1名,由礼部于本部满洲郎中、汉郎中引见简用,三年更换。会同四译馆还常设有六品通官2名、七品通官2名、八品通官4名、汉大使1名、序班2名。主客司的职能与会同四译馆稍有重叠。在具体政务处理时,主客司惯将诸事推诿至四译馆,以致四译馆监督以京堂自处,使主客司成为赘疣。1895年甲午战后,传统宗藩体系彻底瓦解,会同四译馆专门接待朝贡使臣的馆舍建制也趋于衰落,遂于1903年裁撤。

洋务运动开启后,出于发展洋务的需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开始兴办各类专门学堂,虽没有专设管理学堂的职官,但在某种程度上对礼部教育和学校职权形成了冲击。1898年,为兴办学堂,清廷命孙家鼐为管学大臣管理大学堂事务,此为近代统管全国新式教育的专门行政机构成立的前奏。但维新运动的失败致使管学大臣形同虚设,其权限一度由礼部及政务处代行;1902年1月10日,经历庚子之变的清廷恢复管学大臣设置,并于1903年2月8日增派荣庆会同张百熙管理大学堂事宜。自此,管学大臣虽为临时差遣,却已初具京师各部官一满一汉之规制。1904年1月14日,清廷改管学大臣为学务大臣并设学务处,近代独立、专门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雏形开始出现。可见,科举停废前,近代教育经历了“学堂科举、新旧并行”的阶段,礼部名义上仍是中央教育行政部门。1905年12月6日,学部正式成立,礼部的教育职能被彻底剥离。至此,礼部仅掌管各类礼仪事务,在清末官制改革中亦陷入了裁改的争论。

礼部的命运与晚清历次政治变革息息相关,其官员群体规模及结构的变化是观察晚清政治变迁的小窗口。整体观察礼部职官的设置,其额数与各司职能繁简关系密切。四司之中,仪制司与祠祭司因政务较为繁重,例为大司,其官员额数多于其他两司,均有9名缺额。从民族构成看,仅仪制清吏司未设蒙古缺与宗室缺,有满洲缺和汉缺,其中满洲缺多于汉缺。而负责本部档册保管、官员提升调补及京察名册的堂主事,通常由满洲和汉军旗人担任。这一官缺设置实际反映清代官僚的权力分配与权衡,礼部官缺的民族归属一定程度上展现清廷通过不同民族缺额的控制与分配,达到兼顾政务需要与集中礼部权力的目的。

典制规定的京师礼部职官定额缺数为99人,额外司员无定员(见表4)。此外,京师礼部还有陵寝官员,为旗人专缺。对比表4和图1可见,各季缙绅录中礼部官员的实际数量远超于会典所定缺额。1850—1911年礼部人数整体呈增长趋势,其中1850—1883年增幅较小,总体保持在155—179人。1884年夏季后礼部官员人数升至196人,所增多为旗人。此时,恰逢清廷外涉朝鲜事务,内有中枢换血,政局颇为动荡。过往的历史叙述大多着眼于这一时期清廷最高层政治格局的变动,而规模庞大的中下层官员群体常被淹没在历史尘埃之中。有研究认为满汉矛盾与甲申朝变关系紧密,而时人亦谓“瞽瞍秉政,满人之焰复张”。缙绅录数据所示礼部旗人官员的增加,从侧面展示了这一时期政局变动对于满汉人事安排的整体影响。

由图1可知,1898年后礼部人数增速加快,1905年冬季人数虽有减少,但至1906年丙午官制改革后人数陡增。自1907年春季始,礼部人数增至276人,至1911年礼部裁改前人数已达401人,职官数量不减反增。

这一变化大体与晚清官员群体数量膨胀关系紧密。咸同以后捐例大开,京师各衙门除礼部和吏部之额外司员皆由正途出身选任之外,其余户兵刑工四部皆有捐纳人员,其中户刑二部尤为拥挤。以户部为例,户部额定官缺为308人,由缙绅录数据库统计可知,该部官员人数由1851年的554人增至1876年的798人,此后人数一直呈增加趋势,超过典制规定的缺额2倍有余。因“郎中、员外郎、主事实缺每部不过数十人,惟各司之掌印、主稿、帮稿分办部事,此外皆属陪员,数十年不得补缺”。统计1850—1905年内外官员群体占比可知,1850—1883年京官人数占比30.88%,1884—1895年京官占比31.93%,1896年以后京官占比增加近3%。到丙午官制改革后,由于新旧官制交错并行,京官人数不降反升,由1899—1905年的占比34.26%增长至36.42%。然而,京官人数的增多并未提高行政效率,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官制的弊端。1905年,前署户部尚书上书奏陈时事:“各省委任督抚一二人可以理全省之事,并理兼辖省分之事,京中部院则数人而办一事,一人又兼数事,或牵掣难行,或瞻顾不暇,欲求事之举也难矣。”美国学者费正清也注意到中国幅员辽阔与官员编制较少这一巨大的反差。而通过进一步分析京官与外官的群体规模,不难发现京官群体在官员总数中所占比例过高,与幅员辽阔的疆域相比,地方官员人数较少,京官与外官官制在编制设计与行政分工之间的严重失衡,为清季外官官制改革带来了诸多麻烦。

在官员仕途壅滞、补缺困难的情况下,礼部相对严格的科举出身标准对群体规模的扩张本应有一定限制作用。然而,新政以来因职能渐少及其体制与宪政不符等原因频频陷入裁改争论的礼部,人数增加的幅度却更超过从前。同时,京官数量整体亦在增加。晚清屡被提及的裁冗官似乎沦为一种“口号”,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廷在官制改革过程中新旧衙门并立,新官员任用及旧官员安置中的左支右绌,冗官带来的财政困难与人事危机也阻碍了清末新政的推行。

此外,消融满汉畛域也是这一时期清廷纾困解难、缓和矛盾的重要措施。礼部旗民比例的发展趋势提供了观察清末满汉畛域的特殊视角。除理藩院职掌少数民族事务,专设满洲、蒙古、汉军旗人外,礼部旗人占比在京师各衙门中最高。通过进一步对比不同时间段礼部和京师各衙门旗民比例(见表5)可以看出,自1850年开始,礼部旗人官员占比呈上升趋势,尤其1895年后旗人占比有了较为明显提高。甲午战争期间,翁同龢和李鸿藻共同奉命参议军务,入值枢廷,朝廷内部南北派系斗争激烈,而在用人方面南北之争又与满汉之争、帝后之争交相缠绕。甲午战败后,国内满汉矛盾进一步激化。清廷一方面试图消解满汉矛盾,强调满汉一体,于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1902年2月)宣布取消满汉通婚的禁令;另一方面却越发趋于保守,重用满人。因此,时人曰:“自革命之论大昌,孝钦皇后于汉臣中舍张之洞、袁世凯殆无深信者。以故十年以来,内而军机则庆王为领袖,陆军则铁良,度支则泽公,民政则肃王,学部则荣庆;外而督抚亦满人占其多数焉。”

既有研究以官制改革前后军机、尚书等大臣的满汉比例说明清末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满汉官员比例迥异,地方官中汉官占多数,京官中满官居多。实则在中央政府内部上层官员与中下层官员的满汉比例亦有不同。从表5看,1899—1905年京师各衙门旗人比例开始呈下降趋势。可见,1901年清廷宣布新政后,虽然没有正式废除满汉任官限制,但从京官整体旗民比例看,汉官比例逐步增多。这与权力核心集中在满人手中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态势。

虽然礼部官员的选任对于出身要求较高,但礼部旗人与民人的出身分布又呈现不同特征。数据表明,1850—1911年礼部旗人官员共有28879人次,其中17856人次出身记载为空白,多为会同四译馆和铸印局等九品及未入流的下层官员。而有出身记载的旗人官员中,进士占比11.09%,举人占比6.69%,贡生占比4.09%,监生占比6.27%,翻译进士、翻译举人、翻译生员占比1.27%;而民人官员中进士占比高达71.32%,举人占比5.54%,贡生占比8.76%,异途贡生占比1.22%,监生占比1.32%。可见,礼部衙门的大量职位为出身不高的下层旗人官员所占有,而上层旗人官员还可通过翻译考试获得职位,而民人官员则必须拥有较高科举功名才有机会进入礼部。

清末新设外务部、商部、巡警部等,用人不分满汉,此后学部亦遵循该例。1906年官制改革后,新成立各部官缺分满汉之制彻底废除。因此,纵观清末十年,除理藩院外,京师各部院旗人比例皆有下降。然而相较之下,至1907年新官制实行后,礼部旗人官员比例却为各部之最,其他各部院官员中民人逐渐多于旗人。细究可知,清末官制改革后,礼部以太常寺、光禄寺和鸿胪寺并入,仅司典礼之事。这导致京师礼部旗人数量不减反增,从1908年春季的缙绅录看,各陵寝职官达18人、笔帖式79人,此为满洲及宗室缺,汉人皆不得选。显然,清廷宣称推行宪政的背后,仍难舍维系皇族及八旗子弟特殊待遇的真实目的。

礼部官员的数据变化充分展示了改革过程中统治者在维系礼制与改革官制中的左右摇摆与艰难平衡。从旗民比例看,改革后的礼部仍然是一个以旗人为主要群体的机构,而对民人和旗人出身的要求及其实际情况表明,清朝统治下实行的满汉官制,人为强化了满汉畛域。即使在统治者做出大刀阔斧改革中央官制的姿态后,仍然不能完全摒弃在官员选任上满汉身份差别与权力的不均。礼部直到清王朝覆灭之前才被裁撤,也象征着专制腐朽的清朝统治走向灭亡。新设立的学部官员则呈现出了与礼部迥然不同的群体面貌。

四、 “唯才是用”:学部官员的群体形成及其构成

1905年11月学部开始筹办,总体上仿照日本文部省的成规,设置教育行政管理体系。12月6日,学部正式成立,并将国子监归并学部。在学部成立上谕中仅确定了3名堂官的人选,此后学部先设总办处、文案处、集议处、庶务处、支应处,暂时应付一切公事,关于学部丞参人选虽早有议论,却一直未定。1906年6月11日,学部酌定本部官制及缺额(见表6),并提出国子监归并方案。国子监归并学部后,设国子丞1人,总理文庙、辟雍等一切礼仪事务;设典簿和典籍各4人、文庙奉祀官6人、正副通赞官4人、书记官6人,其余截缺及候补官员可作额外行走人员留用。此后,在出台的“学部官制草案”中,对各司设置及缺额稍有调整。调整后,学部定额官缺仍为45名。

缙绅录动态反映了学部初创时期职官群体的形成过程。1906年秋季的缙绅录中仅有学部尚书、左右侍郎、左右参议、左右丞、国子丞任职,可见在1906年上半年学部仅确定了各堂官及丞参人选。1906年冬季的缙绅录中学部人员结构方才基本完善。

通过缙绅录数据库统计可知(见图2),学部自成立以来官员人数大体呈上升趋势。1906年冬季至1909年春季,学部人数由66人逐渐增至117人,人员基本完善。1910年夏季后学部人员数量开始攀升,至1911年冬季总人数增至345人。从下设各衙署的人数分布看,学部官员群体的膨胀主要归因于书记官及额外司员人数的增加。其中,书记官人数自1909年开始增多,从11人增加至32人,此后逐步增至43人;额外司员群体人数自1910年夏季开始大幅度增多,至1911年辛亥革命前,已由成立之初的16人增至241人。

随着学部的成立和官员群体的逐步完善,中国近代第一批专门的中央教育官员群体正式形成。学部官员不仅要着手本机构人事安排、建立与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相对应的地方教育行政体系等开创立制的复杂问题,还需要处理科举时代遗留下来的包括传统教育官员的安置与礼部职权划分等事务,日常政务越来越繁杂,这也是学部书记官及额外司员群体不断增多的原因之一。

此外,学部官制仿照新设之外务部、商部、警部,任官不分满汉,凭才干任用。这改变了旧式中央教育机构以旗人为主的官员民族构成(见图2)。大体看,学部民人多于旗人,旗人官员人数浮动总体较小,而民人官员的增幅自1907年冬季开始不断加大。旗人官员占比在1907年春季高达43.55%后一直呈下降趋势,至1911年仅占12.17%左右。而民人官员中59.59%为额外司员,旗人官员中仅有14.51%为额外司员。旗人官员在清末学部的占比不断变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平满汉畛域后,民人官员在任官中更具优势。

学部官员出身特征与旧科举时代大有不同。通过将缙绅录数据库与“中国大学生数据库—留学生”(CUSD-OS)和“中国历史官员量化数据库—民国”(CGED-ROC)匹配,可知学部官员的来源和出身情况。据统计,曾在学部任职的新式教育背景官员共142人,其中国外留学生77人,新式学堂毕业生65人。由此可见,学部启用了较多有新式教育背景的官员。这些具有新式教育背景的官员通过清末学堂奖励出身和奖励游学毕业生的制度,获得了举人或进士出身。

 清末留日学生合影

具体分析这77名有国外游学经历的官员还可发现,游学日本者最多,共有61人,游学欧洲者7人,游学美国者6人,游学俄国者1人。从时间上看,留学生尤其是留日学生人数逐渐增多,1908年前仅有2人,1909年春季增至5人,1909年秋季激增至21人,至清亡时达到56人;而学部京师译学馆出身的官员在1910年初也开始不断增加,由原来的4—5人不断增加,到1912年初共有30人。

作为新设部门,学部地位显要,在中央各衙门中位列户部之后。从1906年后中央各衙门尤其是新式衙门官员的教育背景看,除邮传部(共183人)外,学部新式教育背景官员的人数与其他衙门比也相对较多。这些新式官员中法政科举人和文科举人占比较高,官员学科背景的构成与清末国内高等教育及海外留学教育的发展密切相关。这一时期,国内各种官办法律、法政学堂层出不穷,国外尤其是日本开办针对中国留学生的法政速成科,因此,许多衙门官员群体中新式教育出身的官员逐渐增多。这些具有新式教育背景的官员对清末教育改革的开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通过统计学部官员的来源,可以考察这些官员的仕途变化。整体看,学部在1907年秋季后的每季度几乎都有新任官员进入,这体现了学部在用人中破除了传统文官选任中相对保守的态度,大胆起用具有新式教育背景的官场新人,同时也不乏具有政治经验和接纳西学思想的戊戌贬官。如学部在创设之始,即开复因戊戌案被逮解回陕西原籍的前御史宋伯鲁。而清廷对于戊戌贬官的开复也十分重视,1909年曾令吏部查明戊戌年以后,所有因公革职的三品以上文武官员是否起用,如未经起用,须查明其革职原因。

学部还十分注重从各地方奏调各类学务人才。缙绅录数据库中共有13名学部官员来源于地方,其中6人为进士出身,6人出身为举人,1人出身为贡生。如高凌霄由山西蒲州府永济县知县调任至学部,担任一等书记官,后官至学部师范教育科主事。高氏为同治十二年(1873)举人,候补内阁中书,光绪六年(1880)中进士后改翰林院庶吉士,后得授山西五台县知县,政绩突出。庚子“西狩”期间,办理两宫驻跸“大差”,花费白银7000两,却未累及民生,深受乡里称颂,政绩可观,被嘉奖后送部引见。此后却因未如数摊派战争赔偿款而被罢职,不到半年,山西巡抚又以其“操守廉洁,实心爱民”复其官位,调任永济县知县,1906年冬季调任至学部。蒋楷由山东濮州知州任上调入学部担任候补员外郎,在学部期间“赞助部务,经理学堂,颇资得力”,1908年经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奏调奉差,但因到任后水土不服,学部以能力突出为由又将其奏调回学部当差。1909年8月,因蒋楷熟悉山东学务,通晓内外情形,又曾在湖北、山东办理学务多年,学部将其派充至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总稽察。

此外,通过比较缙绅录各季学部官员前后变动看,学部官员任职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其每季留任学部的官员比例达83.21%。1906年,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戴鸿慈、端方在《奏请改定全国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折》中曾经提到,教育各官“应分职久任”,“他途不能导入,亦不得转为他途”。从学部用人情况看,这一时期学部官员大体符合久任之标准,但教育官员应有专升之途并没有真正施行。这也是近代教育官员人事任用与现代教育官员群体的一大区别。

综上,学部在官员选任上以地方热心学务之干才及国内外学堂之毕业生为优选,提高了行政效率;同时破除了传统内官选任以科举出身为主的用人要求,使一大批在学务乃至政务中具有革新精神的能人干将服务于清末教育改革,有助于新式教育的发展。同时应该注意到,清末学部的成立虽然是中国历史上正式、独立和专门的中央教育行政管理的开端,该部任用大量具有新式教育背景的人才对于推动中国近代教育行政体系具有积极的作用。但通过进一步观察学部新式教育出身官员的学科背景看,多数新式教育官员毕业于法政科专业,甚至还有商科和工科毕业生,他们对于西方教育行政的了解究竟如何,尚未可知。

结 语

本文运用缙绅录数据库从整体概述了晚清中央教育官员变动,通过微观数据展现了以往研究难以展示的中下层官员群体结构与晚清政局的关系。

通过定量分析可以发现:一方面,在学部成立以前,国子监官员和礼部官员共同承担着全国的学校和科举事务。科举时代中央教育官员选任的共同特征是强调科举正途出身。不同的是,因国子监职能相对单一,其群体规模较小,受晚清官员群体膨胀的影响较少,一定程度上算是人事相宜;礼部因地位特殊且职能庞杂,官员人数在晚清逐渐增多,其变化与科举仕途的发展和政局的变动紧密相关。此外,礼部官员群体规模与民族构成在清末十年的变化充分展示了清廷在宪政改革中维系皇朝权威的真实意图。另一方面,学部的成立及其职官群体的逐步完善,集中体现了新政以来清廷通过改变选官用人标准逐步更新官员群体的构成,任官不分满汉,较多任用具有新式教育背景或具有一定学务管理经验的官员,官场新人也不少。与其他外交官和司法官群体相比,学部官员选任趋新的特征更为明显。可以看出,脱离了清廷任官偏重满族官员的传统之后,汉族官员群体在教育上的优势更为凸显,此为清末官员群体近代化转型的鲜明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而言教育行政官员需要具备近代西方教育管理知识和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但从学部官员的出身仍然可看出,清末新式中央教育官员多来源于法政科和文科等其他专业,并无相关经验及专业知识。时人曾经批判:“今停止科举,广兴学堂,而办学堂者仍系科举之人,既于工商实业素未讲求,而于教育程度亦毫无心得,其平日所营营者,名归正途,利归正途而已。”显然,清末学部官员自身早已意识到近代教育管理知识的缺乏不利于推进清末教育行政改革,因此十分注重师范学堂的建设以及教育讲习所的设置,以期能加速培养具有专门教育理论知识的行政官员。

教育改革是政治变革的组成部分。教育官制改革中缠绕着清代制度改革与权力此消彼长乃至民族关系等复杂线索,而教育官员群体构成的变迁展现了其中细节。改革虽然需要稳定的社会政治和社会环境,清政府在内忧外患下启动的教育行政改革纵然并不完备,但该时期任职的这批新式中央教育官员初步建立了近代学校体系、近代教育财政体系、近代教育知识体系等,推动了中国教育近代化的发展。不分满汉的任官政策在这一时期也给予了学部较大的官员任免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廷为缓解尖锐的满汉矛盾所作的努力,但清廷中枢官员重用满人成为改革无法逾越的巨大障碍。因此,皇族内阁的推出成为压倒清朝统治的最后一根稻草,革命洪流蓄势待发。

转自“近代史研究”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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